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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到底,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什么?取保候审的手续怎样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书是怎样的?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什么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的手续怎样办理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三、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申请人: 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_______市 _______街 _______号。
申请事项:
申请对犯罪嫌疑人 _______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 _______因涉嫌 _______一案,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经 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 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提出为犯罪嫌疑人 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为 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公安局
_______人民检察院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签名)
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以上就是关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什么,以及取保候审申请书与办理手续的内容介绍。从上文可知,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法定条件,被成功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应随传随到,也不得干扰证人、毁灭证据及串 供。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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